單親家庭在子女的托育及教育上,感受到更大的壓力與困擾,以下是有關托育及教育的相關資源-

特殊境遇婦女之子女教育補助

具有特殊境遇婦女資格,可至本縣各鄉鎮市公所申請「特殊境遇婦女子女教育補助證明」,持本證明至子女就讀學校辦理學雜費減免。就讀高中高職減免學雜費百分之六十;就讀大專院校減免學雜費百分之三十。

核發對象:符合高雄縣辦理特殊境遇婦女家庭扶助實施計畫第參點各款規定並有子女就讀國內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並符合社會救助法第五條之三第一項第一款規定。
洽辦單位:各就讀學校

兒童托育津貼

設籍本縣就托於立案公、私立托兒所或幼稚園之低收入戶兒童、寄養家庭一般兒童(限大班)及身心障礙或發展遲緩兒童;每年4、10月受理申請。
洽辦單位:社會處福利科7-7477611轉2705~2716

中低收入戶幼童托教補助

設籍本縣就托於立案公、私立托兒所或幼稚園之中低收入戶(平均每人每月總收入未超過最低生活費1.5倍及動產、不動產規定)年滿3足歲至5足歲(以當年9月2日起至次年9月1日止)之兒童;每年4、10月受理申請。
洽辦單位:
    托兒所:社會處福利科07-7477611轉2705~2716
    幼稚園:教育處特教科07-7477611轉1752

原住民幼童托教補助

設籍本縣就托於立案公、私立托兒所或幼稚園,且於當年度9月1日滿5足歲之原住民幼兒托教補助。
洽辦單位:
    托兒所:社會 處福利科07-7477611轉2705~2716
    幼稚園:教育 處特教科07-7477611轉1752

幼兒教育券

就托於本縣立案私立托兒所或幼稚園,且於當年9月2日起至次年9月1日止年滿5足歲未滿6足歲之幼童,每年約3、9月受理申請。
洽辦單位:
    托兒所:社會 處福利科07-7477611轉2705~2716
    幼稚園:教育 處特教科07-7477611轉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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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lina101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